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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直都覺得我們的媒體病了 因為如果不報人家沒有的 不寫比人家更腥羶的內容 似乎就引不起共鳴 而讀者在一謂的躂伐聲中 卻對這些的內容不離不棄 是否這也是造成現今這股社會歪風的原因呢? 從一開始知道這起車禍事件後 固然覺得邵曉鈴很可憐 但馬上驚覺酒醉駕車肇事的司機完了 當然酒醉肇事是罪無可恕的 但由於他撞的人身分特殊 一定馬上就是各家媒體上頭版的最佳新聞利器 試想 台灣每天發生的車禍有多少起 比紹曉玲嚴重的人也多的是 但有誰關心過報導過呢? 更遑論訂下後座以後在高快速道路也須繫上安全帶的新規定了 但隨即也覺得胡自強也不好過 因為他的政治身分 就算心中有百般的怒氣 他也絕對無法對肇事者做出嚴厲的批評 唉~ 大家多守法一點吧~ 不為別人也為自己吧~ 會什麼總是要等到出事後才"裝的"很悔恨的樣子呢! 在批評別人之前 是否也多省視一下自己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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